亲属被抓后应立即做的16件事[@裸嘢李 转]
在现实生活中,偶尔会听到有亲属被警察抓走后、家属马上六神无主的消息。今天律师详细告诉你,应该如何应对,才能做到利益最大化、做到从容不迫。
1、首先要坚持询问抓人者有无拘留证或传唤证,必要时可以要求照相或者复印。
2、其次坚持要看抓人者的证件,记下警察的单位、姓名、警号、手机号,必要时可以报警或者一起前往社区派出所让警官见证并备案,防止被黑抓。
3、尽快(最好不超过24小时)向办案单位核实是否是该机关抓人。
4、向抓人单位核实人被关押在哪个看守所、拘留所,向办案机关索要拘留通知书,一般会通过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给家属,注意查收。
5、向决定拘留单位核实被抓的亲属涉嫌什么违法犯罪行为而被拘留。
6、核实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或者司法拘留期限最多15天。刑事拘留就麻烦了,一般意味着你的亲人涉嫌刑事犯罪。
7、按时往看守所、拘留所存钱,现在看守所基本不接收私人用品,将钱一次性存足一般为2千左右,让亲人有钱购买衣物、用品、订餐等。
8、立即将消息告知被抓人的单位以及可以通知的亲友。群策群力,沉着应对!
9、尽快正式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这一点最重要。侦查阶段除了办案人员,只有律师可以见到你的亲人。律师可以帮助家属进一步了解罪名、案情,通过会见并为你的亲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换句话说专业刑事律师是你亲人唯一的保护神。
10、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发布相关消息,防止办案机关暗箱操作,但需谨慎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社交媒体。必要时可以让媒体报道,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11、请信得过的亲友统筹全局,明确分工负责,帮助正确决策。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比如有关系、能捞人等!一旦轻信,轻则浪费钱财,重者贻误时机,造成无限遗憾!家人千万不要有销毁隐匿罪证、干预办案、包庇同案犯等行为。否则一个没出来,又进去好几个!
12、随时做好打持久战的经济、时间和思想准备。刑事案件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不对等的对抗,经济成本、时间成本都很高。
13、如果真理在手或者说可能无罪,不要轻易妥协。
14、尽人力而听天命,不到最后不罢休。
15、尽可能不影响家庭中年迈者和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学习。
16、家属聘请专业刑事律师后,一定要信任律师,为律师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及服务。
附: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长时间?什么人才会遭到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要满足什么要件?
刑事拘留期限的总长是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一、刑事拘留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拘留证
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紧急情况下,对于符合上述七种紧急情形之一的,应当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
三、刑事拘留后的讯问和通知
1、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诉法第83条)
无法通知的情形包括:
(1)被拘留人无家属的;
(2)与其家属无法取得联系的;
(3)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阻碍的。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刑诉法第83条、84条)
四、拘留的期限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刑诉法第89条)
3天+7天;
7天+7天:特殊情况的,延长1~4天;
30天+7天:多次、结伙、流窜;(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拘留的期限:14天或者17天
计算方法:7天+7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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